(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综合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有关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指导下,负责交通运输体系的研究、规划、管理、协调工作;组织交通各行业专项规划并实施;组织协调全县综合运输体系中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协助上级交通部门开展高速公路、铁路(含城市轨道)等交通项目编制规划及建设工作。 (三)负责综合交通建设管理。组织拟订年度实施计划。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及市场监管;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管、施工安全监管和造价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牵头负责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牵头开展道路交通需求管理研究,分析、评估道路交通状况,制定开展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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