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く博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发2019)64号)、《中共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博罗县科级事业单位调整有关事项的批复》(惠市编〔2020)27号),将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更名为博罗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其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关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县城市政园林事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县城城市道路、桥隧护栏、排水系统、路灯照明、慢行系统、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绿道等专项规划参与重点市政园林设施专项规划方案论证工作。 (三)负责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事务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县城城市道路、桥隧护栏、排水设施、路灯照明、街道绿化(绿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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