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59号)和《中共博罗县委、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博委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第三条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的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监督文化、广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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