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59 号)和《中共博罗县委、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博委发〔2019〕1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走访、书信、网络、电话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接待群众来访。 (二)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向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办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2022卡塔尔世界杯官方_NBA赌注app-投注网站推荐@:直接反映信访问题的工作。 (三)及时准确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