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我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决定成立龙溪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薛文雄(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沛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组长:高志芳(街道办副主任)
成 员:李 涛(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杨伟全(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主任)
卢焕娣(党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周 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温志芬(财政管理所负责人)
毛启新(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刘博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袁少华(经济和建设办公室主任)
刘海珠(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毛志杰(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
陈景辉(龙溪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民贵(龙溪派出所所长)
李立新(龙溪司法所所长)
龚晓辉(龙溪专职消防中队队长)
车鹏宇(龙溪市场监督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杨伟全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业务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项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四、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及“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积极推动我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积极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强化房屋安全管理。对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事项和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博罗县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1日